歐盟環境、海洋及漁業執委Sinkevičius表示:「為了達到『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大會(COP15)』的目標,歐盟開始採取措施保護海洋生物免受水下噪音的嚴重侵擾,一套新的、有根據性的噪音汙染限制也有助於我們復育海洋,同時更帶領我們以永續發展的前提使用海洋資源,與海洋生物共存。」
新的限制規定,也是指容忍範圍內,不能有超過20%的海洋暴露在連續性水下噪音中,同樣地,一天中不能有超過20%、一年中不能有超過10%的海洋生物棲息地暴露在脈衝性噪音中。這些零污染政策下的水下噪音汙染限制也是此議題中的第一個全球性指標。
閾值(Threshold values)有助於限制海洋棲息地可暴露在水下噪音下的時間及位置範圍。脈衝性噪音,像是鑽油平台所產生的脈衝性噪音就佔歐盟海域的8%,特別在波羅的海、北海、凱爾特海及地中海海域等都有大面積的開採;而海上航運則是連續性水下噪音的主要來源,地中海上有27%的區域主要用於航運,是歐盟地區海上航運最繁盛的區域,再來是佔其19%海域的波羅的海,總結來說,只有大約9%的歐盟海域不會受到船隻侵擾,歐盟會員國開始把閾值做為訂定海洋政策的指標之一,並設立出一套準則。
閾值在先前的「歐盟海洋策略架構綱領(Marine Strategy Framework Directive)」中已提出,提供歐盟會員國發展相關海洋政策來保護海洋環境,其指標包含許多面向,像是生物多樣性及各種類型的汙染等。為了遵守這些限制,會員國需要採取適當的措施加入其海洋政策中,像是減少船舶噪音、設計一套能最小化脈衝性噪音或限制人為活動範圍的規定,再到支持各種區域性的海洋公約。這些都是基於最近的科學建議而提出,並在2022年11月29日由捷克、法國及瑞典三國領袖會談中取得歐盟海洋機構的認可。
|歐盟海洋策略背景知識|
「歐盟海洋策略架構綱領(MSFD, Marine Strategy Framework Directive)」為監測、評估及實施保護海洋生物及降低汙染之措施提供架構,目的在於讓歐盟海域達到良好環境狀況,並能保護其資源在海洋相關經濟及社會活動需求下永續發展。歐盟的海洋環境保護架構是全球最全面的架構之一,也證明其可以應對水下噪音的議題。
歐盟委員會也透過推動會員國各相關專家在「MSFD水下噪音技術小組(Technical group on underwater)」的討論來設置水下噪音閾值,技術小組也同時致力於提出如何使用這些閾值的建議。
在MSFD下運作的工作將推動區域性公約讓各國達到國際海事組織(IMO, 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提出的降低船舶水下噪音值。
而歐盟在2020年已擬定海灘垃圾的閾值,限制歐盟海岸線每100公尺區域不得多於20個垃圾量,海洋其他區域的垃圾閾值也慢慢界定中,像是在海底及漂浮在海上的垃圾量,預計在2023年將完成訂定。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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