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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輕措施

已更新:2023年6月29日

以下監測措施適用於各類海上工程,有多種方式可交替或重疊採用:


|鯨豚觀察員|

為避免人為噪音對海洋生態造成的衝擊,「海洋哺乳類觀察員(MMO, Marine Mammal Observer)」是國際上減輕海洋生態衝擊經常採用的方法之一,藉由觀察員在施工現場或周圍即時監看海洋動物的活動並預警,提供開發單位減輕措施的建議,避免海洋動物誤入噪音衝擊區(警戒區),造成傷害。

在台灣周邊海域的海洋哺乳類動物以鯨豚為主,故以「台灣鯨豚觀察員(TCO, Taiwan Cetacean Observer)」為名。



|被動聲學監測|

被動聲學檢測是利用水下麥克風、聲學紀錄器及分析軟體在警戒區即時監測鯨豚活動,利用收錄到的聲音判斷有無鯨豚誤入警戒區,尤其在海況差造成視線不佳或夜間時,若偵測到鯨豚聲音,也可加強鯨豚觀察員的作業效果。


|聲學驅離裝置|

聲學驅離裝置用在海上工程或探測作業產生傷害鯨豚的水下噪音前,先以水下喇叭撥放高頻噪音,讓鯨豚聽到可以先游離警戒區,此裝置操作須配合鯨豚聽力閾值,不宜傷害到鯨豚聽力較敏感或脆弱的頻率範圍,在音量控制上,亦不得逾鯨豚的永久性聽力損失閾值。

此裝置通常配合鯨豚觀察員作業及被動聲學檢測,得以確保鯨豚沒有在警戒區內,再繼續施工或檢測作業。


|水下噪音監測作業|

在海上工程進行時,應監測警戒區外圍的水下噪音值,控管於管制閾值內,規劃時,可在警戒區邊界處或由水下噪音預測結果,進一步評估現場所需水下噪音監測系統的位置及數量,透過水下麥克風等監測裝置,獲取水下噪音資料。


|緩啟動|

緩啟動是在打樁、震測及聲納探測作業時,為引導鯨豚離開警戒區,先使用較低功率作業,並適當地逐漸增加功率,在緩啟動時,警戒區內的水下噪音值應低於鯨豚永久性聽力損失閾值,以避免傷害鯨豚。

為了讓鯨豚有足夠的時間游離警戒區,緩啟動時間至少須持續30分鐘,如果在警戒區內發現鯨豚或警戒區範圍較大時,則須適時加長。


|暫停施工或作業|

當鯨豚觀察員或被動聲學監測到警戒區內有鯨豚出現時,為避免鯨豚受到水下噪音傷害,開發單位應暫停施工或探測作業,並依照評估結果以降低功率方式進行,以減輕其影響,待一段時間過後,建議重新執行鯨豚觀察員作業程序,亦可使用聲學驅離裝置或緩啟動,引導在警戒區內的鯨豚游離,才恢復施工及探測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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